明火执杖


拼音míng huǒ zhí zhàng

注音ㄇ一ㄥˊ ㄏㄨㄛˇ ㄓˊ ㄓㄤˋ

解释点着火把,拿着武器。原指公开抢劫。后比喻公开地、毫不隐藏地干坏事。

出处明 吴承恩《西游记》第40回:“那借金银人,身贫无计,结成凶党,明火执杖,白日杀上我门。”

例子并非明火执杖,怎么便算是强盗呢?(清 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一百一十回)

用法作谓语、定语、状语;指干坏事。

感情明火执杖是贬义词。

繁体明火執杖

近义词明目张胆、明火执仗

反义词鬼鬼祟祟

英语conduct an evil activities openly

俄语действовать в открытую

明火执杖造句

  • 噩梦是头会噬人心魄的怪兽,膨胀地速度极为惊人,在整个城市蔓延开来,有些街角弄堂甚至开始了明火执杖的打劫。
  • 干盗墓勾当的可以分为两种,即像汉末的董卓、曹操,五代的温韬,到民国时期的孙殿英等,他们往往动用大批的士兵,明火执杖地大干,这一类被称作是官盗。
  • 冷爷打点冷枪还行,让他明火执杖、白刃肉搏还可能尿裤档,他自己也不愿成为通缉令的首犯。
  • 中国人民即将看到的不再是船坚炮利与明火执杖的西方列强,而是西装革履和温文尔雅银行家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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